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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措施加持 龙江汽车租赁加速跑起来

发布日期:2023-05-11     浏览次数:

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围绕“黑龙江省大力发展汽车租赁业”主题,召开新闻发布会。从发布会上获悉,3月初以来省政府成立工作专班,通过加大政策扶持、科学规划网点布局、制定管理实施细则、开放龙江汽车租赁市场等举措,推动我省汽车租赁市场发展。截至目前,全省运营车辆总数已达9421台。



据介绍,汽车租赁行业是助力旅游产业发展,丰富商务出行方式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出行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推动全省汽车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是我省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,切实增强旅游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


我省通过引入域外头部企业和省内自主培育双轮驱动,推动汽车租赁市场规模化经营。积极与重点目标企业对接,引进了首汽租车、北京神州、上海一嗨、天津桐叶等头部企业,允许企业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需求,将省外牌照车辆引入我省经营,同时允许我省汽车出省经营,提高汽车使用效率。同时,培育了龙悦租车、龙之麟等本土汽车租赁品牌,推动东风岚图、红旗汽车、华之诚万家、万家祥和等知名汽车销售商拓展汽车租赁业务。



为丰富完善服务产品供给体系,推动高端车辆进入黑龙江市场运营,我省积极协调北京神州、上海一嗨、上海携程、天津桐叶、龙悦租车等头部企业,不断扩大车辆投放规模,增强高端车辆投放。今年新增租赁汽车1036台,截至目前,全省运营车辆总数已达9421台,其中高端车辆达616台。



通过专班推进,我省为企业在机场、车站、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和游客集散重点区域设置经营场所,增设宣传推介和便民租车网点。截至目前,全省共有营销和租还车网点392个、专用停车场地37个、专用停车泊位418个,涵盖了13个地市、5个机场、14个火车站、26个重点旅游景区,“一点租多点还、一城租多城还”的服务半径不断扩大。同时,稳步推进智能服务便利化,新开发的租车软件已有22家企业、2800余台车辆上线运营。



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,我省制定出台了《黑龙江省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实施细则》,成为全国首个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出台管理细则的省份。编制完成《黑龙江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标准》,已于4月20日颁布实施。制定出台《黑龙江省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经营者信用评价实施细则》,完成汽车租赁业信用体系建设。成立省级汽车租赁协会,通过协会指导行业加强自律,规范企业经营行为。在12328交通热线服务电话增设了汽车租赁投诉受理功能,畅通人民群众投诉渠道。



我省旅游资源优质丰富,全省5A级景区6个、4A级景区113个,为沉浸式自驾游提供得天独厚的优势。我省汽车租赁协会和旅游协会将充分对接,5月底前将实现汽车租赁业务对4A级以上景点的全覆盖,加快我省汽车租赁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,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服务,让“黑龙江—神州北极”“黑龙江—大美雪乡”、醉美龙江G331边防路等精品旅游线路更便捷,将游客“请进来”,让风景“走出去”。